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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实验室管理细则》

来源:     2014/05/15

一、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

1、 全面负责实验室的规划建设、课程改革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
2、 合理使用实验经费,根据物理实验课程的发展需要,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及论证报告。

3、 督促检查低值易耗品的请购及使用情况,安排损坏仪器设备的维修、更新和报废工作。

4、 制定并检查督促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。

5、 领导开发筹备新实验项目,开展新实验开设的准备工作。

6、 配合学科部安排科研项目。

7、 组织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。

8、 领导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。

二、 实验室教学主任职责

1、 全面负责实验教学质量,做好实验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2、 每学年开始时安排好教学计划,每学年结束时总结本学年教学工作情况。每学期开学时安排好本学期实验课及实验项目,学期结束时妥善安排教师出好实验考题。

3、 及时总结实验教学经验和存在问题,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,定期组织教学讨论,努力改进实验教学方法,使实验课教学水平不断提高。

4、 组织领导实验指导书的修订和编写工作。

5、 注意收集和保存各类教学资料,以备检查、总结、汇报。

三、 实验室实验室技术人员(实验员)职责

1、 热爱本职工作,钻研实验技术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。

2、 认真做好每次实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。上课时要提前到达实验室,并向教师交代清室内仪器设备情况。

3、 实验课进行时,应当在实验室内,不得随意离开,以便协助教师及时维修或更换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,保证实验课顺利进行。

4、 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基本为序技术,立足自己动手修复仪器设备,并能对部分仪器设备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措施。

5、 逐步熟悉和掌握各实验的原理和方法,并能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开动脑筋,对实验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,提高实验教学效果。

6、 严格执行安全制度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并有责任督促教师和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

7、 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,合理安排实验室的布局,保证有足够的实验操作空间。

8、 管理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、工具和材料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并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的核对工作。

9、 及时想设备管理员提交实验课急需的物品。

四、 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职责

1、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规定,与实验分室配合,做到仪器设备帐、物、卡相符。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核对工作。

2、 做好低值易耗器材的请购、领取工作,并及时登帐。

3、 建立低值耐用品的领取制度,定期核对,对损坏和丢失的要及时核准上报。

4、 对各实验分室上课急需的物品要及时申请上报,经批准后应立即采购或领取,以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。

5、 对更换下来的废旧仪器设备要集中存放,经实验室确认淘汰后,上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,申请报废或调出。

6、 对新增仪器设备要及时登帐、建卡和贴标签,做到仪器设备的编号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生产厂家和出厂编号一一对应。

五、 学生实验须知

1、 在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实验操作。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。病假要有假条。

2、 实验前要认真预习,写好实验预习报告。

3、 实验操作时,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。独立完成实验,不过分依赖教师。

4、 保持实验室安静、卫生,不喧哗打闹、不乱丢废弃物。爱护实验仪器设备。

5、 实验完成后,原始数据需经教师签字、实验装置经教师检查认可,整理好本组实验器材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6、 独立、认真、及时完成实验报告,附上原始数据表格送交教师检查批改。批阅后的实验报告要妥善保管。

六、 物理实验课程评分标准

1、 总分为百分制。总分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按40%60%比例综合评定,同时有以下要求;

(1)一学期有1/4实验不参加操作、不写实验报告,平时成绩记为“不合格”,实验总成绩为“不合格”并不准参加期末考试。

(2) 考试成绩低于考试总分的3/5则考试定为“不合格”,学期总成绩也为“不合格”。


2、平时成绩按5分制记分。对以下各环节综合评价:预习、实验操作(含出勤情况)、实验报告。

(1)预习主要考察学生书面预习报告,兼课堂提问确认。没有书面预习报告、不能回答问题记为预习“不通过”。

(2)实验报告主要考察以下项目:实验目的、原理描述、数据处理、误差分析、实验结果表达、作图和回答思考题等。

七、 物理实验室安全条例

1、 确立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,经常不断地宣传安全第一的思想,以防为主,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。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。

2、 配合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搞好安全防范措施,对实验室管辖内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,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。

3、 实验室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动用明火操作,必须使用时,一定要有人在现场严加看管。

4、 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防护措施,需要有人监护。

5、 管理好危险品(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有毒及放射性物品等),不任意乱放,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和容器中,并需专人负责。报废的危险品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和带出实验室。

6、 每日下班时,最后离室人员都必须检查水、电、门窗等,切断水源、电源,关闭窗户,锁好门后,放可离开。

7、 万一发生不测事件,实验室的所有教师及作人员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,尽量保护国家财产,并及时报警,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,保护好现场,以备调查事故原因。

8、 对违反上述条例,造成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,直至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八、安全检查制度

1、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所有教师和实验室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条例,并有责任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。

2、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经常对室内用电设备进行检查,排除打火和触电隐患。

3、 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,要检查水、电是否断开,门窗是否关好。

4、 实验室安全员每周巡查一次实验室安全,内容包括水电的使用,门窗是否完好,灭火器是否在位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。

5、 节假日之前,学科部统一对实验室进行检查,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。

九、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
1、 实验室工作档案由专人保管。

2、 每学期末实验室各类人员应将有关部门档案交保管人。

3、 工作档案包括:人员考核记录、工作记录、仪器设备维修记录、实验员日志、教师听课记录、新教师试讲记录等。

十、 基本信息收集制度

1、 实验室基本信息由专人收集管理。

2、 实验室各类人员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材料定期交保管人。

3、 基本信息包括:实验室的任务、实验教学、人员情况、学生成绩、学生对实验室的建议、感想、选课名单、学术会议交流资料、调研资料等。